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(记者吴采平)3月2日,月日月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,起湖为规范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行为,北代优化营商环境,收电示维护市场秩序和经营者、月日月消费者的起湖合法权益,该局制定了《湖北省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公示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北代并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。收电示
《办法》明确,月日月供电部门没有直抄到户而代收代缴电费的起湖产业园区、商业综合体、北代写字楼等各类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行为,收电示适用这个办法。月日月转供电主体(代收电费主体)应当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起湖醒目位置公示代收电费的项目、依据、北代内容、等级或规格、收费标准、12315投诉电话等内容。
同时,转供电主体应当每月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将当月(或上月)向供电部门缴纳的电量、电价、总额和对终端用户代收取的电量、电价、总额进行公示。没有收取物业费、租金和公共收益的转供电主体,还需公示分摊电量及分摊金额,接受监督。
转供电主体公示的信息应当完整、真实、准确。遇有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况变化时,转供电主体应当及时更新公示有关内容。对这些按规定公示的内容,转供电主体需要将相关数据至少保存2年。
《办法》还明确,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发现转供电主体公示信息不完整或虚假的,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。与此同时,湖北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转供电主体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抽查。接受抽查的转供电主体应当配合,接受询问调查,如实反映情况,提供相关资料。对不予配合的,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法处理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。
对于转供电主体未按通知要求进行公示的,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提醒告诫,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依照《价格法》有关明码标价规定进行查处;有其他违法行为的,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。
中国消费者报太原讯记者冯铁飞)为深入贯彻市场监管总局、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决策部署,山西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质量建设,深入开展“山西市场监管落实年”活动,通过开展食品快检工作,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, ...
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)11月15日,记者从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,该局今年8月联合鞍山市市场监管局举办了2023年度全省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捐赠仪式,受赠方鞍山市振峰公益助残帮困中心已经将第一 ...
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)春节即将到来,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落实2024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,组织开展“守护市场 温暖同行”专项行动,加强食品安全监管,保障人民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广 ...
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)今年3月15日是第40个“3•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。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,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3月15日,江苏省消保委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药监局、 ...
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)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过个安心、快乐的春节,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系统充分发挥市场监管“工具箱”作用,扎实有序推进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工作,进一步规范春节旅游市场价格行为 ...
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乔义平记者徐文智)今年以来,陕西省咸阳市市场监管局以落实食品安全“两个责任”为抓手,多措并举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,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,夯实农村食品监管阵地。排查整治促规范。以农 ...